关于填报2022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模获得者健康体检情况的通知

2022-08-01

关于填报2022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模获得者健康体检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市直及以上基层工会,劳模管理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22]2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度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度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组织2022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模获得者(以下简称劳模)健康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健康体检的对象。

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和部级老劳模(1980年及以前受表彰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所在单位已组织年度健康体检的除外。获得者以最高荣誉身份参加健康体检并每人一年一次。

二、健康体检补助金。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体检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500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体检标准为每人不超过800元,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的体检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500元,部级老劳模的体检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500元。所需体检补助金由省拨付市总工会。不得将健康体检补助金发给劳模本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实行属地体检形式,由所在区(县)总工会与当地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协商确定体检项目,签订体检协议,制作带照片的体检预约卡片,不得以发放现金方式替代。体检结束后,于826日前将体检发票原件(发票抬头“汕头市总工会”)体检劳模签名汇总表原件(盖章)寄交市总工会留存,相关区(县)总工会财务部门复印存档。体检费用分别由澄海区总工会、潮阳区总工会、潮南区总工会和南澳县总工会垫付,等市总收到体检发票和体检劳模签名汇总表并进行核查后,将相应体检费用拨付各相关区(县)总工会,各相关区(县)总工会财务部门账务处理列往来科目核算。

三、健康体检地点。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和市直单位的劳模健康体检地点为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8号)。市总工会视参加报名体检的情况并制作体检卡,由各单位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所属劳模的健康体检地点由所在区(县)总工会安排。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按劳模类型填报《报名回执》(附件14),于82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林耀宏,王伟群。

联系电话:88273470

电子邮箱:stszjjb@126.com

 

附件:

全国五一、省五一、省劳模和部级劳模体检报名汇总表.xlsx

关于填报2022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模获得者健康体检情况的通知.PDF


     

 

汕头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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