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发放2023年劳模春节物资供应证的通知
2023-04-03
各劳模有关管理单位:
为做好2023年劳模荣誉津贴发放和春节物资供应证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汕头市劳模春节物资供应证发放对象
汕头市劳模春节物资供应证发放对象为经确认享受劳模待遇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经确认参照享受市级以上劳模待遇的人员。
二、领取汕头市劳模春节物资供应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工会于4月5日至4月14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统一到市总工会三楼经济工作部领取。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招商路29号;
联系人:林耀宏,王伟群;
联系电话:88273470、88295398。
三、注意事项
1、属龙湖区和金平区退管中心管理的劳模(含部分已划入社区管理的劳模),请退管中心进行调查汇总并统一办理领证手续。
2、相关表格请到汕头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告栏”下载。
汕头市总工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