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总工会推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2012-09-26


    为进一步降低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的自付比例,汕头市总工会在全市推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该项保障项目是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完善汕头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缓解职工因病因灾造成的经济困难。该保障项目的对象是已参加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纳95元,就可以享受住院治疗或按住院费用结算方式治疗慢性疾病时,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自付医疗费部分按本计划约定比例领取互助金或因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时,职工或者其家属按照本保障计划约定领取互助金。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于6月底批复同意在汕头市实施该项保障计划,目前已有17个单位的700多名职工参加了该保障项目,另外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有73个,职工约2000名。9月份,市总工会将出资免费为500名困难职工购买该项保障计划,提高困难职工群体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目前,市总工会将此项工作作为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联系动员更多的单位、职工参与该保障计划,提升汕头职工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