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省“工会培优计划”的通知

2014-07-31

各区(县)总工会,高新区、保税区工会,市直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产业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总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帮助更多职工提升素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当好广东深化改革的支持者、实践者、促进者、奉献者,省总工会拟实施“工会培优计划”,向部分技能提升的职工发放交通和误工补贴。现就我市实施省“工会培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1、省内建立了工会的企业中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在职职工;
    2、今年内通过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不属补贴范围);
    3、工作中表现优良;
    4、经基层工会推荐,在本地本系统范围内公示,市总或省级产业工会审查通过,向省总工会申报备案;
    5、参加省总工会“技能圆梦”培训班,已按去年方案享受了工会技能培训补贴的除外;
    6、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年内仅可申领一次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初级工300元,中级工、高级工400元,技师、高级技师500元标准发放工会交通和误工补贴。
    三、补贴额度分配
    2014年省总工会分配给我市“工会培优计划”首批补贴资金为14万元。我市拟分解至各区县的补贴额度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各2万元,南澳县1万元,市直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和各产业工委1万元。各区县可把资金额度再分配给基层工会。
    四、申报流程
    我市拟委托汕头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工会培优计划”的免费培训工作,并协助各地各单位与省总申报流程的对接工作。
    有分配到补贴名额的企事业单位发动本单位职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工个人登录广东职工教育网(网址:www.gdzgjy.com)线上录入申请资料,打印表格经所在单位工会及区县总工会(市直单位经市总宣教部)审核盖章后,把申请表、身份证、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或其它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提供已报名参加培训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上传广东职工教育网,市总工会通过线上审核后,向省总提交申请报告和花名册(应包含申请职工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先提供培训注册号>申请补贴工种、补贴金额、联系方式等,报告和花名册都需加盖公章),省总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市总,最终由各市总工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职工帐户。职工可登录广东职工教育网实时查看补贴申请与发放进度,并对补贴发放结果进行申诉。省总工会也可通过网站对整个申请补贴和发放进程进行在线监督(具体流程图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务必在9月5日(逾期未报的,所分配补贴额度由市总统一调剂)前将本地本单位申请补贴资金报告和花名册(加盖公章)报给市总宣教部,以便集中报省备案。
    2、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工会补贴政策的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积极申领,同时加强对申领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用在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身上。
    3、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总宣教部联系
    市总宣教部联系人:吴斯娜,88274135。
    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系人:肖庆藩,88639039,13829622899。   

    附:申领“工会培优计划”补贴流程图.doc


                                      汕头市总工会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