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筹备工作的通知

2014-08-27

各区(县)总工会,保税区、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委,各有关单位:
    经中共汕头市委批准和广东省总工会同意,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进行换届选举。请按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总结市工会十六大以来我市工会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措施,选举产生汕头市总工会新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坚定信念、改革创新、埋头苦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大会时间
    2014年第4季度(具体时间待定)。
    三、会议地点
    汕头市(具体地点待定)。
    四、大会代表组成
    (一)代表名额。市工会十七大代表380名(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作出成绩;
    3、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
    4、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5、中国工会会员。
   (三)代表组成。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应有各级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代表,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工人和农民工代表,企事业以及教科文卫体等方面的知识分子代表,机关工作人员和归国华侨代表,要有一定数量的女代表、非党员代表和社会组织代表。
   (四)代表产生办法:
    1、各区(县)总工会要根据市总下达的代表名额,制订具体分配方案。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须征求同级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后提出。预备名单要多于分配代表名额10%,由各区(县)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会议(即全委扩大会议)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出正式代表后报市总组织部。
    2、市总机关的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市总工会推荐,参加有关区(县)总工会的全委(扩大)会议选举产生,不占区(县)总工会的代表名额。候选人的代表登记表,由市总工会负责提供。
    3、高新区、保税区、各产业工委要根据市总下达的代表名额,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须征求同级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后提出,代表由所在的基层工会选举产生。
    五、有关要求
    代表选举工作应在9月22日前完成,各区(县)总工会,保税区、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委要将《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收齐后,集中填写《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起草《关于汕头市工会十七大代表推荐、审查和选举情况的报告》,9月25日前,将报告、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一式一份书面报送市总工会(并附电子版)。有关表格在汕头市工会网(http://www.stgh.org.cn)的“最新公告”中下载。 
    附件:关于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筹备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表1).doc
           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表2).doc
            汕头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表3).xls
         


                                            汕头市总工会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