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的通知

2017-05-08

各区(县)总工会,市直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产业工委: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2016年11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8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就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围绕贯彻实施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实际对全省女职工“四期”保护进一步规范完善,适应了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实要求,是全省切实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法律遵循和有力武器,对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汕头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女职工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为推进《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今年普法的重要任务,将在全市7个区(县)总工会举办《实施办法》的专题讲座、并与法律工作部、相关产业工委联合举办《实施办法》宣传专场、印发一批宣传学习资料、在工会的报刊及网络媒体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答等活动,多渠道地提升女职工对《实施办法》的知晓率和依法维护能力。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广泛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热潮,促进《实施办法》宣传普及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不断扩大《实施办法》在社会上的知晓率,促进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引导女职工学法、懂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三、积极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健全和完善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加强与地方人大和劳动、卫生、安监等政府部门的合作,以非公中小微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为有需要的女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要着力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企业通过专项集体合同的形式落实女职工劳动权益,有效提高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推动《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纳入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做实女职工劳动保护。
    四、切实加强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发现、研究、解决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总结宣传贯彻工作的好经验,推广用人单位履行责任义务的好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实施办法》的全面实施。尤其是广大工会干部和女工干部要自觉带头学习、准确把握《实施办法》基本内容,带头普及和宣讲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女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请各区(县)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市总各产业工委于2017年5月底前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总女职委。并请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各级工会宣传贯彻典型经验,以便在省、市工会网、女职工网等多渠道宣传报道。
    联 系 人:李霞 詹惠斌
    联系电话:88421699,传真:88442480 
    市总女职委电子邮箱:stnzw@126.com
    
    附件: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rar
      

                                     汕头市总工会
                                    2017年5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