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汕头市总工会改革方案》

2018-01-03

    12月27日,汕头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良贤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汕头市总工会改革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剑戈参加会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陈向光就《汕头市总工会改革方案》的制定作汇报和说明。
    市委书记陈良贤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工会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参与“创文强管”工作,助力汕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就加快推进工会改革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握正确政治方向是工会改革第一位的要求,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工会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做到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二是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责任,形成落实工会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本级工会改革的各项工作。三是各级工会要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在“创文强管”“作风建设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以及开展志愿服务、维护交通秩序等方面凸显工会优势;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全面提升职工素质;突出维权维稳主业,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和会员普惠服务力度,把改革实效转化为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举措,当好员工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