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全总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7-18
各区(县)总工会、市总各产业工委、各有关单位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全总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充分认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到每个企业、每个职工。
二、要加大防暑降温有关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三、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慰问活动,根据本地天气变化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集中时间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施工现场,看望和慰问高温作业的职工,给职工送去工会组织的关怀,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四、各级工会要抓好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请于8月20日前将2019年防暑降温工作情况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汕头市总工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