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全总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7-18

各区(县)总工会市总各产业工委、各有关单位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全总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充分认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到每个企业、每个职工。
    二、要加防暑降温有关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三、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慰问活动,根据本地天气变化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集中时间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施工现场,看望和慰问高温作业的职工,给职工送去工会组织的关怀,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四、各级工会要抓好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请于820日前将2019年防暑降温工作情况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附件: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rar
 
 
汕头市总工会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