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头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8-1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8日至12月底,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工作巡察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汕头市总工会党组(以下简称市总党组)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2019年4月28日,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总党组做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严抓实
市委的巡察,是对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是对工会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健康体检”。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两个月来,市总党组采取学习培训、谈心谈话、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总工会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高度统一,充分认清了抓好巡察整改是重大原则性问题,是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党组的整改责任。市总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各部室(工委)、下属单位和各支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将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8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并带头认领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党组成员按分工牵头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部门(单位)的问题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带动了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市总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台账》,为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实施挂图作战,逐一对账销号。将巡察指出的六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细化为7大项39个小项。明确每一项具体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落实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四)重在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标本兼治。巡察整改期间,市总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注重用好、用活整改成果,把解决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集中整改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通过巡察整改,在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修订了制度性文件17个,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堵塞漏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不突出,党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强化。
    1、关于党组议事制度长期缺失,“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以前,市总党组没有党组会议记录,议事制度缺失,“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事项均以主席办公会等研究决定。2017年1月之后待逐步规范起来,但仍存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工会法》、《工会章程》,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内涵,正确把握党组会、主席办公会之间的关系,合理界定决策范围和权限,不得以主席办公会和主席例会代替党组会。根据最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市总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议事进行规范并严格执行。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党组会议记录存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加强工作教育和培训,购买录音笔,供记录人员在内容较多、听不清楚时核对,提高会议记录效率和准确率,并存储录音音频作为图像音频资料。规范党组会议的记录内容和关键要素,详细记录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过程,并做好对会议议程、文件材料、请示报告等资料的存档整理工作。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学习记录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学习档案。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个别事项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仍存在由主席办公会议决定的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出台《汕头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试行)》,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高,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之间未开展充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及走过场的情况。
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按照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紧扣主题,规范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会后的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的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的重要精神记录不全,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够细致。市总工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有关要求虽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但整而不改的情况依然存在。如:对于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只简单地制定了统一“三会一课”记录的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计划,各党支部应组织学习落实整改工作方案,但党支部的学习会议记录缺失。
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突出政治导向,持续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市总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多层面多场次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专题学习会,结合实际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陈向光主席深入到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宣讲活动。发挥学习教育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运用管理,每月在“组织生活清单”上列明党员学习内容,提醒党员每天都自觉利用时间登陆学习平台学习。
    二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要求系统各党支部书记端正态度,切实负起责任,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本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机关党委制定出台《市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清单”发布制度,各支部次月把完成情况反馈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每季度坚持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针对会议记录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主席办公会议制度,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根据工作需要,对不涉密会议内容进行录音,及时整理完善会议记录,并形成主席办公会议纪要。
    (二)党的思想建设抓而不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效果不明显,意识形态建设有待加强。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党组抓思想建设力度不够,“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效果不明显。未能结合自身实际特点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有的干部作风疲沓、消极应付。
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市总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11月召开党组、机关党委、支部三个层面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位党员结合实际谈心得谈体会,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推动落实的动力和能力。
    二是针对个别支部书记对党建基础知识不甚了解,而且满不在乎的情况。在机关会议上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党务知识的欠缺并端正态度。接下来将在党支部换届的时候进行调整,选优配强支部班子。5月30日,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举办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机关全体人员、下属单位党员全部参加学习培训,补齐党建业务知识短板。制定《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台账,印发学习安排和资料,每月要求各支部按要求按制度开展,把“三会一课”落到实处。
    三是举办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为主题的汕头市工会干部培训班,组织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和直直属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基层工会干部到延安、南梁等地接受党性教育。
    3、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署工作强调的多,研究如何学习贯彻的少。党组没有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制定《2019年度汕头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要点推动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的工作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研判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抓好落实。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相关工作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作为市总党组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宣教部门在已完成拟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办公室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全委(扩大)会议工作报告,及时跟进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市总工会宣教部协调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市总工会组织部、市总工会法工部分别于4月25日、5月24日组织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对意识形态领城情况分析研判,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工作。
    三是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市总工会组织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市总工会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5月30日,举办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市总工会领导、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党员参加学习培训;6月12日,到关埠镇开展“支部联村”党建工程结对共建活动,市总工会领导、市总工会系统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参加,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汕头工会创文“双百工程”建设,用更高的标准建设百支“汕头市职工义工创文服务队”和百个“汕头市工会创文宣传阵地”,使百支职工义工创文服务队更好结合自身的行业特色和义工特长自主开展创文服务、扶贫帮困、权益维护、交通疏导、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等公益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工会创文宣传阵地在宣传提升城市营商环境、擦亮城市颜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阵地作用。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网络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网络平台管理存在漏洞、汕头工会网信息更新不及时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建章立制,对原有的汕头工会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修改,制定了《汕头工会门户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制度》,建立网站信息的审查和发布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市总工会内部相关涉及网络工作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实现汕头工会网与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共享,提高汕头工会网的信息时效性和及时性。强化对汕头工会网信息的更新力度,从4月底以来,汕头工会网共更新信息69条。
    三是强化信息内容的审查管理,全面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查和管理,建立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信息管理员复查以及发布信息定期巡查的信息审查发布制度。
    (三)党的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4、党建工作较为薄弱,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些支部换届选举仅记录选举结果,民主评议党员只记录评议结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员入党材料错漏较多,甚至出现2018年4月的思想汇报材料中还出现“学习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的表述。
整改情况:党支部换届待本次机构人员重新调整完成后立即进行换届,其他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市总工会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制订党建工作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党组、党委和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规范支部学习记录。市总工会结合三定方案,开展机关干部岗位调整完成后,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立即启动,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举行,选优配强支部班子。
    二是对照巡视整改要求,各支部对落实“三会一课”进行自查,重点查摆落实“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以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按要求做到程序规范,记录真实。
    三是加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对近年来有发展党员的支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完善发展党员入党材料。思想汇报材料出现错误表述同志所在的职工幼儿园召开支部会,要求各位党员加强理论学习,认真严谨做好心得体会汇报工作。和该同志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让其加强理论学习,重新汇报心得体会。
    5、干部队伍管理及选人用人程序有待加强规范。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未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多数中层干部长期未轮岗,有的干部任职在同一岗位超过17年。
整改情况:干部岗位调整情况等上报市委组织部后着手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及选人用人程序。结合市总工会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已着手开展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和岗位调整工作,接下来还要根据下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实配备好各下属单位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配置合理、人岗相适的干部队伍。
    (2)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档案审核不规范。有的干部任命文件时间比党组会研究决定的时间还要早。个别干部档案存在出生年月填写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制度,规范选拔任用流程,重新修订完善《干部任用纪实》,使各个任用环节能追溯。
二是规范干部档案审核,制作审核登记表,除存放在市总工会机关的档案再重新进行审核,同时下达通知给各下属单位,要求按照档案审核回头看的要求,再一次全面审核干部档案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是严格规范干部档案审核,经自查核实,有的干部任命文件时间比党组会研究决定的时间还要早的情况,原因是党组会议记录时间有误。对于个别干部档案存在出生年月填写不一致的情况,经查,系市工人文化宫一位同志因在读书时期未领取身份证,因此《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的出生年月是按其农历生日1975年3月16日填写,导致单位一开始录入其工资表的填报出生日期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大多数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消极应对或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对下属单位的请示及报告事项都回复不清、指示不明。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时刻着眼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执行工作和主要任务,确保上级部署的工作在工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基层工会和职工特点,开展各项服务职工活动。
    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总工会各级党组织长期议题,加强日常理论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好“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在机关大会上对出现消极应对、推诿扯皮现象的中层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6、市总工会迄今尚未制定出国(境)证件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总工会尚未制定出国(境)证件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单位人员因私出国(境)仅以“请假审批表”代替专门审批手续,没有严格履行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程序,证件借出及归还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据统计,共有23人持有出国(境)证件42本,2015年至2018年办理出国(境)12次,全部没有履行专门审批手续,其中仅有10次以简单的请假审批代替专门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出国(境)证件管理的各项规定,强调各项原则和纪律要求。
    二是关于出国(境)12次,有10次通过请假审批代替专门审批程序的情况。经查,请假审批表格中有“外出到达地”与“外出时间”等审批内容,履行请假及出国(境)审批的记录有10次。另外有2位同志,因是利用公休假日出国(境),没有专项填写请假审批表,但都有履行了向领导报告的程序及办理证件借出及归等手续。
    三是从反馈意见反映出,我会出国(境)仅用请假审批表代替专门审批程序是存在很大的漏洞,召开党组会进行了情况说明,根据出国(境)证件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汕头市总工会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制度》和《汕头市总工会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已完成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收集工作,完善出国(境)管理登记台账。
    (四)党的作风建设滞后。
    7、“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观念有待加强,超标准发放福利的问题长期存在。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部分干部“机关化”、“行政化”等现象依然存在,习惯于开会、发文、报资料,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较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市总工会机关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完善基层联系点责任制。市总工会机关干部成立联系组,建立工作联系点,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坚持深入基层,提高服务群众本领。
    二是狠抓“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以“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的活动为载体,根据工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开展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专题调研。及时调整活动的侧重点,把工作做到一线,帮助基层、职工解难事办实事。
    三是采取走访、座谈、慰问、调研等多种形式。注重及时汇总梳理、及时分类反馈,了解基层工会工作及职工群众创文工作的亮点和特点。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方面,仅停留在书面审核,极少实地入户核实,对需帮扶困难职工的信息资料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不到位,错误纰漏较多。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照单全收整改意见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资料档案,对困难职工档案系统的资料进行内部整理。
    二是对整改问题的出现原因进行梳理,剖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
    三是下发5个市总工会文件,要求涉及的6家重点基层工会对9名困难职工家庭基本情况、2016年以来帮扶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地址不符的2户重点对象实际地址与申报资料查相符。7户帮扶对象确认没收到帮扶金的问题,经调查银行流水及入户调查,职工本人确认收到帮扶金。对出现联系电话为空号或非职工本人的问题通过基层工会新一轮的入户调查,重新核对。
    四是下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做好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情况新一轮调查核实的通知》。由各区(县)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对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完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5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总保障部重点做好业务指导工作。6月14日召开各区(县)总工会交流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及存在问题。6月中旬开始对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工作将长期坚持。并根据上级有关2019年度专项帮扶资金使用要求,对《汕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审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帮扶标准、困难职工申报要求进行进一步规范。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超标准发放福利的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措施:机关工会全体委员认真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做到“理解政策正确到位,执行规定毫不含糊”,严格按照两个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确保各项工会活动支出和节日实物慰问支出等不超标,不踩红线,不突破上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到实处。
    (五)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8、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汕头市工人文化宫直到目前仍未完成竣工验收,无法有效发挥其自身功能定位。
    整改情况:难以短期内完成整改,需长期整改。
    根据目前现实情况,整改该项工程遗留问题难度极大,涉及到债权债务厘清认定,争取政策支持,资金落实,重新立项申报等方面问题,需要较长时间进行逐步解决。
    (六)党的纪律建设弱化,向下属单位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
    9、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近三年来,市总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市总党组于3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班子成员、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
    二是制定《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每年年初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以及各部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目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谈话提醒工作。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未能严格落实党纪处分有关要求的问题,被予以党纪处分的两位同志仍违规领取当年度考核奖,违反了汕人社[2017]443号的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具体整改措施:经巡察组指出问题后,已落实专人通知两位具体同志,要求该两位同志将巡查组指出的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退回市总工会财务部。两位同志分别于2019年5月退回了违规领取的年度考核奖资金。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个别直属单位及协会存在廉政风险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各直属单位和职工义工协会按要求建立内控制度。
    (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协会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政治敏锐性不强,存在对下属单位监管乏力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市总工会“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位班子成员责任目标,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谈话提醒工作。
    10、制度建设较为滞后。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制度建设较为滞后,尤其涉及本级工会资金资产方面的程序性规定较为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迅速组织人力,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全总、省总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文件规定,制订新的《汕头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全总、省总关于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文件制订《汕头市总工会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传达上级工会政策文件有不及时不到位现象,有的重要文件甚至连直属单位也未转发。粤工办[2017]10号文未转发直属单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在5月24日召开的市总工会机关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市委政法委办文效率低下等问题的通报》的精神。
二是检查我会的公文办理流程,做到立查立改。对来文分清轻重缓急,根据事件性质、类别和紧急情况,主报主要领导阅批,同时报送业务分管领导阅知或批示,再由具体业务部门承办。对于特急事项和文件要特事特办,急件急办,收文第一时间报告主要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办文流程主动适应信息化的要求提速增效,对来文原则上即到即办,一天内办理,不留过夜。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外出的,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下,通过OA系统办理文件,提高公文运作和工作效率。
    三是仔细甄别文件类型,在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减少发文的同时,及时向下属基层工会转发传达重要的政策文件,并抓好追踪贯彻落实工作。
    四是已将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办[2017]10号)补转发到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有的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和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还沿用2010年制订的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汕头总工会工作实际,修改原有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汕头市总工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试行)》、《汕头市总工会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和《汕头市总工会机关办公物品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文件。
    (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直属单位市国际海员俱乐部、工人文化宫、东山湖疗养院在物业出租及资金使用方面,有的未按规定履行评估、有的未按要求报请市总批准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我会已根据全总和省总的文件精神,制定《汕头市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以此来指导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性工会资产管理。汕头国际海员俱乐部、市工人文化宫、东山湖疗养院已向我会上报物业出租租金定价报告。
    11、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虽然,近年来市总工会主要领导致力于推动经费预算工作,但迄今为止仍未执行落实经费预算工作,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重新制定《汕头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市总预算管理,执行落实好经费年度预算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市总各部室编制部门预算并经各部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市总财务部,市总直属单位也编列需要市总经费补助的预算并经市总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市总财务部,财务部汇总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召集组织部、办公室、经审办、财务部进行讨论后送财务部汇总呈报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后,并提交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由财务部列入市总本级财务年度预算,并将编制的年度预决算报送省总工会批复同意。年度预算调整也是按照同样的程序进行。而且在具体项目支出前都有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室或党组会再研究讨论。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下属职工义工协会2016年度购书款、活动费等项目涉及12笔大额现金支付,其中1笔交易仅凭1张收款收据入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对协会现金支付情况进行清查,核实现金报账的情况。
    二是为进一步减少现金支付的情况,结合市财政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对市总工会机关人员办理持有公务卡的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核查,对没有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要求全部办理,做到市总工会机关人手一张公务卡。经清理,对原来机关已办理公务卡未激活使用的同志已通知落实激活公务卡。未办理公务卡的15名同志已通知提交相关证件集中后准备去建行国库办事处办理公务卡。并结合机关财务制度的修订,对机关人员公务卡的使用进行规范性要求,尽量避免现金支出。 
    三是职工义工协会修订完善《汕头市职工义工协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协会会长写检讨书,深刻检讨问题成因,表明改正态度。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存在大量资金退票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通过仔细对账,查清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退票情况和原因。
    二是市总党组责成市总工会财务部、保障部、组织部对造成退单的原因进行梳理,剖析根源,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核准账户信息。
    三是修订完善了《汕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审批制度》,对基层工会在收集校对填报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划拨银行卡(存折)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积极从制度建设上提高困难职工及基层工会上报重点资料的精准性上着手,力争从申报细节上进一步完善。
    (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未能彻底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具体整改措施:经巡察组反馈后,市总党组开会研究落实,要求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落实此项工作。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发出违规领取的2016年度企业和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的书面通知。3名公职人员已全部将款项退回到市总工会工会银行账户。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机关工会组织春秋游活动虚报人数及未严格执行报销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关于机关工会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认真学习全总、省总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最新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会议上对相关责任人(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统一认识,落实责任,纠正政策理解偏差,明确今后严格按照实际参与人数和标准开支春秋游等工会活动费用的要求,确保不踩红线,杜绝超标使用经费现象再次发生。
    二是仔细核对原始凭证,核实参加春游人数,由会员自行申报参与春秋游活动名单,统计后自行退回超标款,严格按照巡察组提供的“超过规定标准”用餐全额退款,超过会员自报退款部分由机关工会委员垫付。
    三是已全额退款2287元缴交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出纳出具收据并向全体会员公示。
    (6)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严格。经抽查机关账务,2016年8月机关购买消毒柜680元未及时登记为固定资产。经抽查机关工会账户,2017年11月采购电饭锅、前田炉、高压锅共2870元,2018年2月采购不锈钢餐炉11700元,均未登记列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汕头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经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形成机关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查找核对原始凭证,确认2017年和2018年未入账固定资产的明细记录,复印原始凭证(发票),填制会计凭证,增记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未登记泪如固定资产的物品已全部补充登记固定资产账簿。
    三是举一反三,对机关工会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明细登记薄、对机关工会固定资产上张贴固定资产标签。
    (7)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兼职取酬仍有发生,2014年至2016年,市总下属单位东山湖矿泉疗养院人员一工作人员在市劳模协会兼职,每月领取一定工作补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具体整改措施: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在5月7日约请市劳模协会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就该事项进行协商,随后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也到市劳模协会进行沟通协商,并报告协会主要领导。5月30日,该同志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已经将2014年至2016年在市劳模协会兼职领取的交通、通讯、误餐补贴等款项如数清退上缴市劳模协会银行账户。
    (8)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总工会下属单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汕头办事处职工一名职工和劳动服务公司职工一名职工兼任汕头市职工服务社会组织联合会财务人员,每人每月领取200元补贴。2017年至2018年,黄某某每月领取300元补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人员的待遇。已停止发放临聘人员黄某某每月300元的聘用金。汕头市职工服务社会组织联合会业务已经暂停,从5月份起封存所有账目,停止财务记账,进行封存处理。
    (9)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总工会职工交流站站长为在职人员,却于2017年1月31日领取“退休人员2017年春节团拜补助”35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具体整改措施:该同志已将该款项退还并根据要求进一步吸取教训。
    (10)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内部议事制度不够严谨。同一事项竟然两次通过主席办公会批准,导致发生重复拨款问题。2018年4月4日,机关工会以“2018全年伙食补助、购买厨具等物品、厨工及帮工工资福利保险、会员43人互助保险”等名目向市总工会申请补助经费477460元(含厨工及帮工工资福利全年度共72540元),业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并拨付到位。4月19日,机关工会有关负责人因疏忽竟然再次以支付“劳务派遣费”的名义向市总工会申请补助经费76040元(厨工及帮工工资福利全年度共72540元),并仍经主席办公会批准同意拨付,造成重复拨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措施:修订《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增加事前内容审核程序。机关工会已退回重复拨付的76040元,今后将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三、进一步整改的工作思路
    目前,我会的巡察整改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是一项长期任务。下一步,我会党组将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汕头市工人文化宫直到目前仍未完成竣工验收,无法有效发挥其自身功能定位”,该项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已20多年,因情况复杂、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目前,市工人文化宫依据法律、政策以及自身的情况提出三个解决方案,市总党组已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在争取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的大力支持下推动该项整改任务早日完成。
    5月29日,市编委正式印发市总工会新的“三定”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未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部分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两个问题,市总党组已经制定《调整工作方案》,将在今年7月份对机构人员重新调整,并在人员调整完成后立即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支部换届,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着力推进市总工会各项工作
    1、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工会工作的始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深化学习效果。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会工作全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工会作为政治组织的各项职责,努力把执行党的意志的坚定性和为职工服务的实效性统一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广大职工中去。着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宣传好、教育好、引导好职工群众,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工会系统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切实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好作风。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以更好发挥党支部作用为目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上级要求,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功能作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3、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从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紧压实。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作风建设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继续盯紧年节假日和关键少数,聚焦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工会机关权力事项运行,持之以恒抓好督查落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各项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4、坚持把制度机制立起来、用起来、严起来,实现巡察工作成效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工作实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巡察反馈整改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围绕工会系统党的建设、经费管理、资产监管、评比表彰等重点领域,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强化制度规定的刚性执行,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完善全面检查、全程督办、全力执纪的制度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5、坚持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于实践,切实推进工会改革创新。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为契机,根据市总工会新的三定方案,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协作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三性、去四化”,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会干部队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引领广大职工为汕头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探索新时期工会工作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回应职工群众最大关切,让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社会真切感受到工会工作的价值与影响,让各级党委政府充分体会到工会工作对大局的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754-8827970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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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总工会党组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