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服务指南

2011-01-27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事项类型:办理件
办理窗口:汕头市市总工会组织部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
咨询电话:88279704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新申请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办理流程
1、发放《广东省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申请表》一式贰份,讲解填表事项及办证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2、审查表格填写内容、印章及相关文件材料(上级工会组织对本级工会选举结果的复印件一份、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否齐全。
3、按基层工会所属产业或区(市)县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4、打印《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5、在《申请表》上“审核登记机关意见”一栏加“同意”意见后,加盖汕头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章。
6、通知办证单位领取证书,发放证书、办证表格(两份:一份基层工会留存;一份市总组织部留存),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7、将市总本级留存的办证表格及相关文件材料分类归档。
第二步:申请变更办理流程
1、发放《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申请变更登记表》一式贰份,讲解填表事项及办证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2、审查表格填写内容、印章及相关文件材料(变更工会名称:上级工会组织同意本级工会申请变更的批复复印件一份及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变更工会法定代表人:上级工会组织同意本级工会申请变更的批复复印件一份、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变更工会地址:变更地址的申请一份,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遗失补办社团法人资格证书:基层工会先登报公告,交公告复印件,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否齐全,收回原办理的证书正本、副本。
3、登记编号。
4、打印《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正本、副本。
5、在《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上“审查登记机关意见”一栏加“同意”意见后,加盖汕头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章。
6、通知办证单位领取证书,发放证书、办证表格(两份:一份基层工会留存;一份市总组织部留存),同时需交回原办理证书的正本、副本。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7、将市总本级留存的办证表格及相关文件材料分类归档。
第三步:注销办理流程
1、审查基层工会撤销的有关资料,收回原办理的证书正本、副本。
2、开具《注销通知书》。
3、登记存档。
四、申请材料
1、各区(市)县所属基层工会将办证表格及相关文件材料交所属区(市)县工会进行审查后集中办理;各产业工委(会)所属基层工会将办证表格及相关材料交所属产业工委(会)审查后前来办理。
2、申请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需提交上级工会组织对本级工会选举结果的复印件一份、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变更的基层工会
(1)变更工会名称
需提交上级工会组织同意本级工会申请变更的批复复印件一份及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工会法定代表人,需提交上级工会组织同意本级工会申请变更的批复复印件一份、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变更工会地址,需提交变更地址的申请一份、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注销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需提交由原工会主席提写注销法人资格的报告及上级工会(产业工会、区县工会)批准材料,并交回原办理的证书正本、副本。
五、备注:
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接待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四全天,周五为办证及资料整理归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