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职职工参加全总“综合互助保障活动”情况摸查的通知
2011-11-04
各区(县)总工会,市直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缓解职工因住院治疗及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市总工会拟在全市推广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开展的《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现将互助保障活动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查了解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单位和职工人数,并于2011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汕头市总工会保障部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

